对刘少奇、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

(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九日)

一

嗣后,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、电报,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,否则无效。请注意。

二

(一)请负责检查自去年八月一日(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)至今年五月五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,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(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),以其结果告我;

(二)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,擅自发出,是错误的,是破坏纪律的。

注释

  • 这是毛泽东同志对刘少奇、杨尚昆的两次书面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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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革命理论#党建

常见问题

《对刘少奇、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》是哪一年写的?

《对刘少奇、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》写于1953年,属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(一)。

《对刘少奇、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》在毛选第几卷?

《对刘少奇、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》收录在本站毛泽东选集第五卷。第五卷由人民出版社于 1977 年 4 月出版,1982 年 4 月起停止发行。本站据 1977 年版整理。

《对刘少奇、杨尚昆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》的核心观点是什么?

1. 今后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、电报,未经他看过即无效;2. 要求检查去年八月一日以来有多少文件电报未经他看过;3. 数次中央会议决议擅自发出,是错误的,是破坏纪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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